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马东新:
本院执行的(2024)辽0204执3833号申请执行人臧铁军与被执行人马东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
一、向申请人履行(2024)辽0204民初384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二、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你仍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交纳案件执行费。
如你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本院将你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zdqz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大连坤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洋:
本院执行的(2024)辽0204执3834号申请执行人吕福香与被执行人大连坤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
一、向申请人履行(2023)辽0204民初232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二、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你仍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交纳案件执行费。
如你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本院将你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zdqz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付晓媛:
本院执行的(2024)辽0204执3835号申请执行人陈志刚与被执行人付晓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
一、向申请人履行(2024)辽0204民初430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二、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你仍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交纳案件执行费。
如你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本院将你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zdqz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大连中鸿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2024)辽0204执3836号申请执行人于志华与被执行人大连中鸿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
一、向申请人履行(2024)辽0204民初87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二、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你仍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交纳案件执行费。
如你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本院将你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zdqz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圣泽(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2024)辽0204执3838号申请执行人大连兰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圣泽(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
一、向申请人履行(2024)辽0204民初203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二、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你仍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交纳案件执行费。
如你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本院将你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zdq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