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陈福山:
本院执行的(2024)辽0204执3776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与被执行人陈福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
一、向申请人履行(2023)辽0204民初1011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二、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你仍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交纳案件执行费。
如你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本院将你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zdqz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大连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2024)辽0204执3778号申请执行人沈阳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连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
一、向申请人履行(2024)辽0204民初128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二、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你仍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交纳案件执行费。
如你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本院将你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zdqz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刘杨君:
本院执行的(2024)辽0204执3779号申请执行人楚剑与被执行人刘杨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
一、向申请人履行(2024)辽0204民初170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二、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你仍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交纳案件执行费。
如你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本院将你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zdqz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大连亚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2024)辽0204执3782号申请执行人牧童集团(广东)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连亚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
一、向申请人履行(2024)辽02民终353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二、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你仍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交纳案件执行费。
如你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本院将你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zdqz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姜丹:
本院执行的(2024)辽0204执3785号申请执行人赵喜林与被执行人姜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
一、向申请人履行(2024)辽0204民初325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二、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你仍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交纳案件执行费。
如你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本院将你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zdq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