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张秀兰:
本院执行的(2024)辽0204执3358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区支行与被执行人张秀兰银行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
一、向申请人履行(2023)辽0204民初451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二、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你仍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交纳案件执行费。
如你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本院将你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zdqz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郭超:
本院执行的(2024)辽0204执3359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区支行与被执行人郭超银行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
一、向申请人履行(2023)辽0204民初627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二、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你仍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交纳案件执行费。
如你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本院将你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zdqz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王雷:
本院执行的(2024)辽0204执3360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区支行与被执行人王雷银行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
一、向申请人履行(2023)辽0204民初376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二、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你仍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交纳案件执行费。
如你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本院将你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zdqz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李莉:
本院执行的(2024)辽0204执3361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区支行与被执行人李莉银行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
一、向申请人履行(2023)辽0204诉前调书10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二、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你仍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交纳案件执行费。
如你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本院将你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zdqz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李昌羲:
本院执行的(2024)辽0204执3363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区支行与被执行人李昌羲银行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
一、向申请人履行(2023)辽0204诉前调书9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二、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你仍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交纳案件执行费。
如你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本院将你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zdq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