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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深做实法院指导调解法定职能——集齐七个街道,完成辖区人民调解培训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4-06-21 09:03:10 打印 字号: | |

作为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一环,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指导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既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赋予基层法院的法定职责。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今年3月起,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不断提升指导调解的精准性、实效性与针对性,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主动“走出去”,紧密结合各街道社区实际需求,联合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日前已完成2024年辖区七个街道人民调解培训全覆盖。


春柳街道

南沙街道

西安路街道

星海湾街道

本轮培训旨在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进一步发挥法院对人民调解的指导作用,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物业纠纷和相邻纠纷作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常见问题,往往涉及居民切身利益,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矛盾升级。结合各街道的实际情况,本轮培训重点围绕物业纠纷、相邻纠纷等常见矛盾纠纷进行了深入讲解。在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引入具体案例的分析,使调解员们更加直观地理解法律条文,掌握调解技巧。


培训过程中,人民调解员们认真听讲、积极互动,不时提出自己的疑问和看法,针对在调解实践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黑石礁街道

李家街道

马栏街道


本次培训加强了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与辖区各街道、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沟通联络,推动形成多元化解纠纷的工作合力,人民调解员们也进一步强化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调解水平和专业素养。


培训结束后,调解员们纷纷表示,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加专业的调解能力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


今后,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抓实诉源治理,下沉解纷力量,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切实将诉调对接的“调”不断向前延伸,联系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基层组织的调解培训,为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及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王展玉 王科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