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全红向沙河口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作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会议由区人大副主任蒋建平同志主持。
杨全红从做实司法服务、强化诉源治理、加强队伍建设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了自2021年由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对大连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剖析了当前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进行认真谋划。
三年来,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用心用力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从刑事、民事、行政三个方面选优配强人员,将相关工作职能落在专门庭室,即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逐步实现了人员、机构的全面“三合一”。
三年间,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75件,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判处罪犯216人。
在市中院主导下,与市自然资源局共同在大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大连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6个,打造融合巡回审判、法治教育、环保宣传和生态修复等一体化的多功能司法保护基地,已开展巡回审判11次。
以“代表大连做全省标杆”为目标,着力推进环资品牌建设。本院案例分别获评最高院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和辽宁法院环境资源优秀案例与裁判文书评选一等奖,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优美生态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法院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现和贯穿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环境资源审判质效显著提升,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会议提出,在下一步工作中,区法院要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更加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正确理解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不断夯实司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根基。
二是要依法发挥好环境司法保护作用,强化环境资源依法保护警示教育作用,注重源头预防,促进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
三是要不断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机关等部门之间联动工作机制,在工作协调、信息共享、执法司法联动等方面有序衔接。
在今后的工作中,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增强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健全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环资审判队伍建设,加大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力度,为打赢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之战,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大连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