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切实维护国家安全,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法官高思遐、法官助理孙峰应沙河口区司法局、沙河口区南沙街道关工委邀请来到大连市格致中学,与法律援助律师们一同为500余名中学生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国家安全教育,进一步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入心、入脑,共筑国家安全防线。
高思遐、孙峰和法律援助律师们向同学们详细介绍了国家安全的内涵及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帮助同学们增强爱国意识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同学们要时刻擦亮眼睛,积极参与反奸防谍工作,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为实现全民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奠定良好的基础。
同时,孙峰以校园安全为切入点,用生动的语言和丰富的案例向同学们介绍了如何认定校园欺凌及学校如何处理校园欺凌,并向中学生宣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主要内容,学生们反响强烈、积极参与,孙峰现场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
同行律师介绍到,大连市有许多军事设施和军事保护区,我国第一艘航空母舰“辽宁”舰就从大连驶出,同学们要自觉履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爱护军事设施,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中,始终立足职能,坚持更新观念,主动调研分析新时代新的普法需求,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群体,打出普法工作组合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