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3月8日张军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责,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街镇社区、各行各业落地落实,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联合区司法局春柳司法所、区公安分局春柳街派出所、春柳街道综治中心、辽宁建方律师事务所、大连春柳法律服务所,首创“四所一庭一中心”多元解纷新模式,进一步强化春柳地区矛盾纠纷联调联动工作合力,优化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3月11日,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玉琴,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刘丽,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季晓娇一行出席春柳地区“四所一庭一中心”联调联动协议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刘丽作为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代表现场签署《春柳地区“四所一庭一中心”矛盾纠纷联调联动协议》。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春柳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推动多方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多元共治,为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注入强心针。
为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责,提升和强化辖区人民调解员在矛盾纠纷化解、宣传法律政策、参与基层治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在签约仪式现场举办了2024年首期春柳街道人民调解员培训,刘丽担任本次培训讲师。
培训中,针对2023年春柳地区多发易发的物业和邻里矛盾纠纷,刘丽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将法律法规、实际案例和调解技巧进行深度融合,细致解读经典案例中的调解思路与调解方法,同时对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处理案件进行了详细指导。
本次培训切实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法治观念,帮助人民调解员进一步掌握各种常见纠纷的特点和调解办法,提高其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培训取得了预期效果,获得参会人员一致好评。
下一步,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将秉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与辖区政府、司法所等单位的信息共享和沟通交流,加快构建衔接顺畅、协调有序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在春柳地区“四所一庭一中心”矛盾纠纷联调联动工作中切实发挥司法机关的重要作用,履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的法定职责,做实诉前调解工作,为辖区基层治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