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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民间借贷纠纷十问十答
  发布时间:2023-04-18 15:38:59 打印 字号: | |

本期法官说法董方、李倜然法官共同带您走进民间借贷纠纷十问十答!


问题一:什么是民间借贷?


答: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通融的行为。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民间借贷是发生在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也存在企业与企业之间拆借借款的情况。


注意!民间借贷排除了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产生的借贷关系。也就是说,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所产生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不适用民间借贷相关的法律规定。


问题二:民间借贷是否合法?


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要求:


一是借贷资金来源要合法!一般而言,出借的借款均应是出借人的自有资金,法律明确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再对外转贷的,借贷合同无效。


二是借贷的目的要合法!一般而言,民间借贷应系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生产生活需要产生资金短缺而进行资金通融的一种法律行为,如果未取得放贷资格,而以盈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长期地牟取利益,应当认定这种借贷行为是无效的。如出借人明知道借款人借款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比如出借赌资等情况,该借贷行为也是无效的。


三是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根据最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最高利率上限不得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LPR)的四倍。根据现在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3.65%看,四倍应该是年息14.6%。


问题三:怎样才能更好地维护我们的自身权益?


一是签署借据、借条、借款合同等能够体现双方借贷关系的字据。如果基于我们现实中人情问题,实在不方便签署太正规的字据,也最好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明确一下双方的借贷关系,并保存好相关记录。


二是在资金的给付上尽量留痕。建议通过实名认证的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等交易渠道以转账方式出借借款,以方便固定证据。


三是以书面的形式对利率予以确认。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的,视为没有利息。


四是注意留存身份信息。如果对非熟人借贷,就一定要留存对方的身份信息,最好是身份证、户口本这种能够证明身份信息的证件复印件,以便于以后追索借款时使用。


问题四:起诉要准备哪些证据?


原告向法院起诉,需要提供借款合意以及款项出借事实的相关证据,如借条、银行转账凭证等。


问题五: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依据立案登记制的要求,法院立案时不对证据进行实质性审查,所以可以到法院起诉,但能够起诉不代表可以胜诉。能否胜诉还是要看证据。最好的证据就是既有借条或者借款合同,又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等证实双方存在借款的意思表示,且出借方可以提供款项出借的银行凭证的,包括微信转账凭证、支付宝转账凭证等。


问题六:可以计算“复利”吗?


复利又称为“利滚利”,是指对利息的归还约定一定的期限,若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中未返还利息,则未返还的部分计入本金计算利息。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双方约定了将前期未给付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的,只要借款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时,借款人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得超过以原始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息的四倍计算整个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之和。也就是说,利息、复利都需要有双方明确约定,但是无论如何约定,借款到期后计算的全部利息,仍然不可以超出以实际本金为基数、以4倍LPR为最高利率上限的,在整个借期内产生的利息值。超过部分的利息或“复利”均不受法律保护。


问题七:民间借贷借款人为夫或妻一方,借款应当由谁来偿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也就是说证明借款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举证责任在债权人,应当由债权人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形成。这个证据相对来说并不是特别容易取得,或者能够提供的证据的证明效力不一定能达到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对于债权人来说保护自己权利。最简单最明确的方式,就是要求夫妻2人共同在借条、借款合同等债权凭证上签名。


问题八:民间借贷,是父债子还吗?


借款人死亡的,可以起诉借款人全部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要求偿还。借款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如借款属实,债权人的主张成立,法院会判决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所以,在执行阶段,这些人并非以自身的财产偿还借款,而是在继承债务人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有限的还款责任。如在继承案件中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无财产可供继承的,则无法通过执行实现债权人的权利。


问题九:民间借贷案件,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


三年,自借款到期之日起计算。如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则从主张还款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可以因出借人向借款人提出履行请求、借款人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而发生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问题十:民间借贷案件的诉讼时效已经过了,还能再去起诉吗?


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债务人以诉讼时效抗辩,那么法院将不支持返还借款的诉讼请求,债权人将会败诉。当然,如果诉讼时效过了,但是借款人重新向债权人出具了借条、还款承诺书、还款计划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同意偿还借款的,便不得再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


法官提醒:防范集资诈骗陷阱!


近年来,集资诈骗屡屡发生,很多人以理财、投资的外观进行诈骗活动。形式往往表现为:将空壳公司包装成为理财、投资咨询等名称很高大上的公司,甚至有的还打着金融公司的旗号向不特定的公众、群体吸收存款。他们往往号称自己有“高回报投资项目”,可提供高收益理财、投资产品,这些产品有的是虚拟的,如理财项目等,有的是捏造的实物,如可升值艺术品。但往往这些项目都是虚构的。我们在防范集资诈骗的过程中,要从以下四点进行审查,一是融资的合法性,不仅仅要看宣传投资回报的这家企业有没有营业执照,关键要看是否取得了金融牌照,是否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是看宣传内容,是否含有或者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因为我们要知道,一切投资都存在风险,除存款产品外,任何投资产品是不得约定保本付息的,凡是有以上暗示的都是在诱导投资者,这样的产品往往可能存在诈骗的嫌疑;三是看经营模式,这个让你投资的主体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的真实性、投资资金的去向、获利的方式是否真实、合法;四是看参与集资的主体,这个项目是不是主要面对老年人等特定群体,这种投资往往是针对特定主体风险意识不强,防范能力有限,容易上当受骗等特点实施的有目的性的诈骗。因此,我们在进行非熟人间的民间借贷活动时,一定要注意审查以上几点,谨防上当受骗。

法官有话说


出借人(债权人)要注意!首先,民间借贷有风险,出借款项须谨慎,一定要全面评估借款人的资金状况、信用程度和还款能力。把钱出借给别人时,要充分考虑到索要款项的困难和风险,不要为了些微利息最后失去了本金。即使通过法院诉讼追讨借款,也要明白,诉讼本身是费时费力的过程,还需要原告垫付诉讼费、公告费等相关的费用,证据不好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胜诉后在执行阶段也不是一定能执行回来所有的款项。其次,如果确实要出借款项,要注意形成借条、借款合同等债权凭证,留存好转账的微信支付凭证或银行流水,必要时对打条的过程录像,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借款人(债务人)要留心!首先,借款时应向合法的经营机构或个人,留存好相关的还款证据,了解民间借贷关于利息的规定,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其次, 诚实守信,按时还款。



 
责任编辑: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