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沙区法院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六法庭,集中对荆义章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144名被害人进行集中退赔,退赔总额1540763.52元。其中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被害人姜某某等7人的财产损失430788元;强迫交易罪的被害人于某等136人的财产损失765000元;故意伤害罪的被害人洪某的医疗赔偿款344775.52元。
经沙区法院判决:以荆义章为首的37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成立,主犯荆义章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8年到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依法对荆义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予以追缴、没收。对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强迫交易罪被害人、故意伤害罪被害人予以赔付。
本案受害群众多,社会影响大,进入执行程序后,沙区法院高度重视,经与公安机关协调,完成案涉财物交接,核实被害人身份,查找被害人的联系方式,前往被害人经营场所张贴退赔公告,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每一个能够联系上的被害人。并在第一时间对该案的被害人进行集中退赔。退赔手续一次完成,集中办理,钱款直接汇入被害人银行卡内,被害人对法院的公正审理、快速退赔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财断血”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法院在审判和执行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职责。本案的集中退赔,全面展现了沙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成果,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优化了辖区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