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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二手房已完成过户,但卖房者不迁出户口,能起诉要求迁户口吗?
  发布时间:2017-04-24 12:12:08 打印 字号: | |

问:去年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屋已经过户到我的名下。但是现在卖家丝毫没有要将户口迁出的意思,在这种情况下,我能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卖房者将户口迁出我的房子吗?

答:根据户籍管理规定,一个户头只能上一户人,办理户口迁移涉及到行政部门的审批,属于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并且办理户籍的公安部门只能在行政相对人提出户口迁移申请时,才能依法定程序为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办理户籍迁移行为并不是民事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所以人民法院不受理此种类型的纠纷。

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卖房者将户口迁出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一项附随义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房屋一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买房者即取得了该房的所有权,卖房者无权再将自己或其他人的户口滞留在原有的房屋中,户口迁移出去是卖房者的附随义务,即使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户口迁移条款。买房者有权利要求卖房者履行这项将户口迁移走的义务,并将自己的户口迁入落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买房者可以起诉,通过要求卖房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督促卖房者将户口迁出。(来源:北京法院网)

责任编辑: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